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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评价

关于印发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0-12-11

国卫规划〔2020〕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委(局)机关各司局,委(局)相关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促进和规范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孙波、沈剑峰

       联系电话:010-68791492、68791911

 

       附件:《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2020121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前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 体系,建设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切实提高应 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部署,国家卫 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成立专家团队,就 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开展专题研究,由委规 划司协同疾控局、医政医管局、基层司、应急办、监督局、 食品司、老龄司、妇幼司、职健司等9个司局、国家中医药 管理局规财司、中国疾控中心等单位50余位专家,联合研究 制定了《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和建设要求。


        一、编制目的

        一是为全面规范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卫 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能力,针对公共卫生信息化的短板 和不足,开展“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信息技术 与公共卫生融合应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各司局公共卫生 的工作职能,梳理我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现状的基础上, 明确了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建设内容和要求。二是要依托 2 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展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有效支撑国家 和地方卫生健康委的管理与决策,一方面满足“平时”国家 对公共卫生机构的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绩效评 价等方面的管理信息需求;一方面满足“战时”对建立健全 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的有效支撑, 提升公共卫生信息化“平战结合”能力。三是促进医防融合, 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 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健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的有效协同机制。依托 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积极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间的信息系统互通共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 卫生融合服务,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与上级医院的 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发传染病的预警、预 测、治疗和康复能力。四是鼓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根据 自身情况,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 与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融合,探索创新发展模式,在疫情监 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


        二、编写过程

        2020年1月开始启动编制,参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 标准与规范(试行)》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 3 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对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 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梳理了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 明确了当前公共卫生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历经10月余, 召开编制工作会14次,完成《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 与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兵团的 意见1次,委内相关司局的意见2次。 

       文件稿起草组逐条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到能吸收 的尽量吸收,对文件稿增写、改写、精简文字共计84处,覆 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134条,其后先后召开委内相关司局协 调会2次,核稿会2次,经修改完善,形成《全国公共卫生信 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三、主要内容 

       文件稿的总体考虑是针对目前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 设现状和短板不足,着眼未来5-10年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 设、应用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趋势和 我国的发展条件,紧紧抓住我国公共卫生发展的需求,深入 贯彻新发展理念。 文件稿明确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及以上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公共卫生机构等机构的公共卫生服 务和管理业务,业务范围覆盖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 主要业务服务和管理要求,包括管理服务业务、信息技术业 4 务等2个部分,其中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125项、三级指 标421项,全面规范了我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和要求。

       第一部分管理服务业务。一级指标18项、二级指标105 项、三级指标365项,主要包括传染病、寄生虫病、免疫规 划、慢性病、地方病、精神卫生、老年人健康、妇幼健康、 健康教育、伤害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卫生、监督 执法、食品安全、职业病等业务领域。其中一级指标分别为 传染病防控、寄生虫病防控、免疫规划、慢性病防控、地方 病防控、精神卫生防治、癫痫防治、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 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健康教育、营养健康服务管理、健康档 案管理服务、伤害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环境卫生 管理、监督执法服务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职业病防控 等18项内容。 

       第二部分信息技术业务。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20项、 三级指标56项,主要包括信息平台、信息安全、新兴技术应 用等内容。其中一级指标分别为信息平台管理、网络安全管 理、新兴技术应用等3项。根据当前形势和工作要求,针对 网络信息安全,从身份认证、桌面终端安全、移动终端安全、 计算安全、通信安全、数据防泄露、可信组网、数据备份与 恢复、应用容灾、安全运维等方面提出建设要求;针对大数 5 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方面,对新兴技术应用提出了具体 的建设和应用建议。 


       四、三点说明 

       一是内容和机构。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文件稿梳 理了我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现状,依据国家卫生健 康委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能,明确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卫生健康 管理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二 级及以上医院、各级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 生健康监督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等部 门和机构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内容和要求。 

       二是目的和方法。处理好平时与战时的关系,要依托全 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展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机 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能力,有效支撑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委 的管理与决策,满足“平时”国家对公共卫生机构的宏观管 理、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绩效评价等方面的管理信息需求, 满足“战时”对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 疫情救治机制的有效支撑,提升公共卫生信息化“平战结合” 能力。 

       三是应用和发展。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当前和今 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公共卫生各类矛盾和风险易发期,各种可 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要根据社会发展需 求,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新发展理念,强调公共卫生信息 6 化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文件专门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和新兴技 术应用两个部分,探索应用发展创新模式,同时强化网络信 息安全,提出新兴信息技术应用与公共卫生领域的融合应用 发展的内容,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信 息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 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审核:张文生

编辑:石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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