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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2022年吉林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工作要点

时间:2022-03-10

       根据全省卫生健康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围绕“党建业务‘一盘棋’,业务党建双提升”的总目标,结合工作实际,2022年将完成以下重点工作。

       一、思想政治工作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材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学习材料,持续推动政治理论学习扎实开展。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丰富和拓展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健全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以中心领导班子为重点,每月安排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交流,持续推动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抓好一般党员干部学习,有组织有计划的安排好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并在七一前开展学习笔记评比活动。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线,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抓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落实,切实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用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合理编制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把好党员“入口关”。加强离退休党员管理,发挥老党员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

       (四)推进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加强智慧党建,制定“五化”工作手册,依托“新时代e支部”党建云平台,结合主题党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通过做实标准(B),做优特色(T),做强先进(X),不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五)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强化全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错误言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阵地引领功效,灵活运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吉林省居民健康卡”小程序、中心文化长廊等舆论阵地,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创新方法、党的方针政策、为民服务惠民信息。

       积极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深入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读书活动,努力营“书香文化”,开展“一本书一堂课”活动,鼓励职工读书并分享读书成果,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和“新时代e支部”优质学习资源,激发“指尖上”的学习正能量,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质,增强党性修养。

       (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在党的重大纪念日、伟人纪念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观看红色革命题材影片。清明节,开展“学党史、忆先烈、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缅怀革命烈士丰功伟绩。“五一”劳动节,组织精品党课进厂矿企业活动“七一”建党节,组织庆祝党的生日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八一”建军节,组织中心退役军人重温军人誓词活动。“十一”国庆节,组织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七)组织开展支部共建活动。实现党组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风廉政建设

     (八)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增强“一岗双责”意识,认真贯彻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完善中心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党内各项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手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监督和廉洁自律,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大行风建设工作力度。

       (九)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组织廉政文化进中心活动,开展廉政教育讲座,组织党员干部赴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十)强化纪检监督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要求,深化党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委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实监督检查工作,持续提升监督执纪水平。严格执行纪检委员和纪检员监督职责,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验收、职称职级竞聘等重点工作,纪检委员和纪检员要全程监督。

       三、综合管理工作

       (十一)巩固健康扶贫攻坚成果。按照《委机关和委直属单位结对包保全省乡村振兴健康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2022年结对包保帮扶工作计划,细化分工,聚焦盲点痛点,针对看病“120”服务“111”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档案管理、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村医开展服务等情况,查找包保地区在乡村振兴健康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深入开展“摸底数、再助力、巩固成果精准帮”活动,确保健康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巩固健康扶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十二)做好财务工作。完成2021年财务决算和2023年财务预算,做好会计核算、财务收支和资金管理工作。协同业务部门全面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督促各科室序时完成项目资金的使用。核查固定资产,将资产落实到具体科室、管理人、使用人,对核查情况进行登记汇总,签字确认,形成固定资产核查汇总表及资产核查报告,及时申请到期资产报废。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财政监督、审计检查和巡视巡察工作。

       (十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精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设备。在重要节点强化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联合省医学期刊社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发生火灾时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

       四、数据采集分析

       (十四)采集常规卫生统计数据。完成2021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年报,做好2022年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住院病案首页月报,全省卫生人力调查、医用设备调查实时报数据采集、审核与报送。提供卫生健康指标数据查询服务,为医改监测、妇幼健康、老龄健康等统计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十五)采集DRGs数据。2021年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病案首页数据进行入组计算与绩效分析,组织各医院按照疾病分类与代码(国家临床版2.0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按月上传归档病案数据,强化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和逻辑性。

       (十六)数据报送与监测做好《医养结合工作监测表》《医养结合机构信息表》全年四次数据汇总、审核与报送,按时报送“全国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做好“中医药服务监测”及“居民健康与卫生服务监测”工作。

       (十七)提升数据质量组织召开全省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培训会。定期开展现场质量检查,全年对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市州开展数据质量调研。探索建立上下联动、多方会审的数据审核机制,在系统智能审核基础上,采取省级专家集中,市州、县市区远程集中会审等方式,建立“组长负责、审核落实到人”的审核机制。建立数据质量通报机制,强化执行“双签字”制度。

       (十八)数据分析利用。撰写全省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年度、月度分析报告,编写《2021年度吉林省卫生健康统计资料摘要》《2022吉林省卫生健康统计年鉴》从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综合能力、疑难病例治疗能力、外科能力及重点专科能力四个方面,对病案首页数据分析,形成二、三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的DRGs半年与全年绩效分析报告完成《“十三五”卫生资源配置变化与对策研究》报告。

       五、信息技术服务

       (十九)推进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力推动省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实施,指导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接入省、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做好网络联通、数据上传技术服务。指导市(州)加快建设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松原市、白山市、梅河口市、白城市、吉林市平台建设。强化数据质量,完善数据标准和质量综合评估体系建设,建立数据上传通报、反馈机制。

       (二十)丰富居民健康卡便民惠民应用。加强居民卫生健康身份标识与使用管理,强化数据安全,切实保护个人隐私。做好用卡数据监测,快速响应报警,及时排除故障。做好居民健康卡创新应用,以居民健康卡为身份认证,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服务、跨医疗机构调阅查询。

       (二十一)完善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功能。按照《吉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数据接入细则》要求,做好拟申办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对接工作。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强化安全保障。

       六、网络安全保障

       (二十二)强化数据中心运维管理。做好省全民健康数据中心日常巡检,做好机房物理环境、基础设施维护,开展机房环境、设备、ups等故障应急处置演练,优化升级数据中心综合管理系统,加强资产管理,确保数据中心安全稳定高效节能运行。

       (二十三)保障网络信息安全。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应急和攻防演练,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常态化威胁监测预警,全力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七、标准应用与监测评价

       (二十四)开展卫生费用核算工作。与省财政、医保、统计等部门沟通协调,收集卫生费用核算基础数据,完成省级“来源法”、“机构法”卫生费用核算结果。指导各市州完成2021年度地市级“来源法”和“机构法”卫生费用核算,完成对市州“个人卫生支出占比”指标的审核认定。开展省级卫生费用核算结果分析,撰写《2021年吉林省卫生费用核算报告》。审核“功能法”卫生费用核算报告及经费使用情况。

       (二十五)推进医院信息化测评。开展电子病历分级评价、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及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指导医院开展评审申报、实证材料编制,组织专家开展文审、定量测试、现场查验。

       (二十六)强化总工办职能。遴选信息化建设评审专家,并细分专业领域,建立并持续完善专家库。指导承担建设任务的单位做好项目总结和资料归档,为项目验收、专家论证提供服务,保证项目建设全流程合理性和合规性。编制卫生健康信息化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卫生健康信息化从业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技术交流活动。

       八、电子政务保障

       (二十七)做好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全天候技术保障。持续进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完成会议支持、网络维护、故障处理等工作,全力保障指挥部电子政务运行。持续做好委网站常态化疫情动态、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疫情科普等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着重加强委网站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的互动交流与回应,完善在线咨询工作机制,及时接收、转办、发布疫情防控相关的群众咨询、投诉、求助等问题,不断提高互动回应时效。做好吉林省发热门诊患者统计上报系统运维服务,确保信息传输安全。

       (二十八)做好委机关相关基础设施与网络运维。做好委机关机房设备、网络、系统、环境等维护管理,做好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故障管理、档案管理、运行巡检、应急处置等工作,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安全值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维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全委网络运行安全畅通。

       (二十九)保障委机关门户网站及办公终端安全稳定运行。及时、规范、准确发布网站各类信息,做好网站日常监测自查工作,优化网站版面设置,整合网络资源,不断提升网站综合服务水平。做好委机关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日常应用培训与运维、功能优化和升级,提高协同办公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办公自动化效能。


审核:张文生

编辑:石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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