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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素养提升工程”第17期 :智慧医院评价体系介绍

时间:2023-04-17

       2023年4月1-2日,吉林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副主任安东升带领监测评价科参加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举办的“智慧医院评价系列标准宣贯解读会”。4月12日,信息中心组织开展“数字素养提升工程”第17期活动,由监测评价科科长李兵介绍智慧医院评价体系。

       李兵从电子病历分级评价、智慧医院分级评价、智慧管理分级评价、智慧医院评价体系四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在2010-2011年印发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 (试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关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试点。2011-2017年共测评近6000家医院。2018年根据国家政策、技术发展调整了电子病历评价标准,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并由各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本省0-4级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工作。电子病历分级评价标准是按照医院内部场景分成10个角色39项功能,级别越高对功能要求也越高,共分为0-8个级别。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 》,开展对医院智慧服务水平进行评价。智慧服务从诊前、诊中、诊后、全程、基础与安全5个角度对17项功能进行评价,共分为0-5个级别。

       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医院可以对照标准评价本医院智慧管理水平。智慧管理是从医疗护理、人财物、药品耗材、运营管理、科研等10个角度33项功能进行评价,共分为0-5个级别。

       2020-2021年,国家分别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中对智慧医院内涵进行了清晰的解释,是指以“智慧服务”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进一步夯实智慧医疗的信息化基础。全面提升临床诊疗工作的智慧化程度。以“智慧管理”建设为手段,进一步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水平、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逐步建成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系统,为患者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安全、更加体贴的医疗服务。

       信息中心要求干部职工在外出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后,回到单位要把培训内容以讲座的形式进行分享,这种方式既能提高信息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业务水平,也能督促外出参培同志认真学习。

李兵报道 孙黎春摄影



审核:武金玲
编辑:石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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