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2019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06
关于开展吉林省2019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中省直医院信息部门:
为了促进“健康中国”建设,落实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战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开展2019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的通知》(国卫统信便函〔2019〕174号)的要求,作为分级管理省,我中心将按照国家要求组织我省相关单位参加2019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内容
(一)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对电子健康档案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相关标准符合性以及互联互通实际应用效果进行综合测试与评价。
(二)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对电子病历与医院信息平台相关标准符合性以及互联互通实际应用效果进行综合测试和评价。
二、条件要求
(一)申请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的单位应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区域卫生信息主管单位。
(二)申请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的单位应为国家卫生健康委认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各测评申请单位可根据条件要求,通过中国卫生信息标准网(www.chiss.org.cn)在线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资料经完整性审核后进入测评流程。
(二)我省申请五级测评的单位,须通过四级测评后隔年申报。
(三)我省申请四级甲等及以下测评的单位,由我中心负责具体测评工作。
(四)为掌握各单位信息平台标准化成熟度水平,我中心在测评申报前开展摸底调查,调查对象包括:(一)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二)长春市卫生健康委、长春市绿园区卫生健康局、长春市二道区卫生健康局、长春市农安县卫生健康局、榆树市卫生健康局、通化市卫生健康委。
调查方式为各单位填写《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调查表》或《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调查表》,调查表请到我中心网站(http://qmjksjzx.com/
index.aspx)下载中心下载。
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负责把本辖区各单位医院信息平台调查表及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调查表收集后统一报送到我中心,中省直医院调查表直接报送我中心,报送日期为8月15日前。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本项工作负责人尽快加入工作QQ群:741456809,以便工作联系及技术交流。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兵 蒲昱廷
联系方式:0431-85006617
13944140899
电子邮箱:1209535481@qq.com
吉林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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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2019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调查表
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