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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

吉林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专题学习

时间:2021-08-31

       2021年8月31日,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召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专题学习会。网络安全科科长王秋月从立法背景及过程、条例总则、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运营者责任义务、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领学。监测评价科科长李兵主持会议。

监测评价科科长李兵主持会议


网络安全科科长王秋月领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在网络时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社会民生、经济发展和政府事务等赖以运转的神经中枢,是各项事业顺畅运行的生命线,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2017年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提出三个核心保护制度,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旨在建立专门保护制度,明确各方责任,提出保障促进措施 ,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及维护网络安全。

       王秋月首先以时间为轴简要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及过程,随后逐章领学了《条例》的条文内容。以图表形式从安全保护措施、机构及人财物投入、网络产品及服务、信息报送等方面详细梳理了《条例》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责任义务,综合总结了涉及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保护工作部门等不同角色的职责分工。

       此次重点学习了专门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中心将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制度;开展网络安全监测、检测和风险评估;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处置网络安全事件;组织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服务实施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通过本次培训,中心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是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家纷纷表示,一定牢固树立网络安全观,切实增强维护网络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认真学习执行《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扎实有力做好中心网络安全各项工作。(杨云冬报道  孙黎春摄影


审核:张文生

编辑:石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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